索引号 | 01441654/2019-07886 | 分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01 |
文号 | 泰政水〔2019〕140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泰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19-11-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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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水利(务)局,海陵、医药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严打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通过集中“严打整治”行动,解决一批反映最强烈、风险最集聚、隐患最突出的安全生产领域难点、重点、堵点问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查处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集中4个月时间,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解决一批久拖未决的问题,管控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 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2. 水利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分级率100%。
3. 水利行业重大隐患挂牌整改率100%,在规定期限内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复查率100%。
4. 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执法检查数、行政处罚案件数“双上升”。
5.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公开曝光率100%。
6. 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率100%。
三、重点范围和责任分工
本次水利行业“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以属地为主,各处室负责协调指导与本处室相关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重点范围:
1. 水利工程建设方面
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突出高边坡、深基坑、围堰、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等重点环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落实情况,工程施工非法分包、转包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2.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方面
水利运行管理工程的安全度汛准备情况;水毁工程修复情况,特别是已鉴定为三、四类工程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治前安全生产“五落实”情况;工程临水临边防护、高低压电器防护、消防设施配备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长江易发崩岸等险工患段水下地形监测措施落实情况等。
3. 危险化学品方面
要检查危化品专人保管落实情况,废液废渣集中处理情况,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置情况,应急消防装置和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涉及剧毒物品安全报警系统安装情况及与公安部门联网情况等。
4. 办公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
办公生产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备、更新、巡查和管理情况,消防疏散通道通畅和规范管理情况,职工食堂的燃气及器具管理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出租房屋安全规范管理情况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消防规定和餐饮卫生标准的对外经营场所和出租房屋关停整治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以胡正平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严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委办。各市(区)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夏季高温和汛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经安全生产带来巨大挑战。“严打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对前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巩固和深化。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严打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各职能处室要加强对条线上“严打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宣传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严打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工作方案于7月9日前制定完成并印发实施,同时将扫描件报市局安委办备案。
2. 严格检查执法,提高整治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检查执法,要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重点监控风险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产整顿企业清单、关闭取缔企业清单等“五个清单”。要采取关闭取缔、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警示约谈、媒体曝光、挂牌督办、信用惩戒、责任追究等措施进行严打整治,形成严整严打的压倒性态势。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吊销证照等强制措施,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3. 加强督查考核,强化推进落实。“严打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对“严打整治”行动进行明察暗访、专项巡查督查,行动结束后组织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权重点安全生产部分的40%。
4.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严打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安顿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建立信息收集反馈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机制,编发工作简报。请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每周五上午十点前报送1篇有特色的工作信息或典型案例,填报“严打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张洁明,联系电话(传真):86883413,电子信箱:77765534@qq.com。
附件:泰州市“严打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泰州市水利局
2019年7月5日
泰州市“严打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检 查 企 业 数 (家) | 排查整改隐患情况 | 关闭 取缔 (家) | 停产 整顿 (家) | 行政处罚 | 警示约谈(人) | 媒体曝光 | 挂牌 督办 (项) | 责任 追究 (人) | 信用 惩戒 (家) | 刑事 移送 (起) | ||||||||
挂牌 督办 重大 隐患 (项) | 单位 (家) | 人员 (人) | ||||||||||||||||
排查 隐患 数 (条) | 其中 排查 重大 隐患 数 (条) | 整改 隐患 数 (条) | 其中 整改 重大 隐患 数 (条) | 立案 数 (件) | 其中 5万 元以 上立 案数 (件) | 处罚 金额 (万元) | 其中 5万 元以 上处 罚金 额 (万元) |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各地各单位报送本单位的数据;
2.数据务必客观、真实、准确,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提供详细清单;
3.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必须在挂牌之日起5日内报市安委办备案;
4.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统计数据,数据为“严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