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54/2020-16290 | 分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09 |
文号 | 泰政水〔2020〕145号 | 时效 |
关于加快推进指定停泊点内“三无”采砂船拆解的通知
- 信息来源:泰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0-11-1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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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各市(区)水利(务)局:
根据《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工作情况通报(2020年第3季度)》(苏砂管联席办〔2020〕4号),我市采砂船指定停泊点停泊和扣押的“三无”采砂船仍有16艘,其中高港2艘、泰兴10艘、靖江4艘。请沿江各市(区)严格落实《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泰州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交经〔2020〕2号)要求,加快推进“三无”采砂船专项整治,务必在年底前对指定停泊点内的“三无”采砂船全部拆解到位。对于公安部门扣押在指定停泊点的“三无”采砂船,各市(区)要主动对接,年底前不能拆解的“三无”采砂船,一律不得在指定停泊点内停泊,确保指定停泊点内“三无”采砂船实现清零。长江委将于年底前对沿江各地指定停泊点内的“三无”采砂船拆解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
附:1、《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工作情况通报(2020年第3季度)》(苏砂管联席办〔2020〕4号)
2、泰州市采砂船指定停泊情况统计表
泰州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9日
泰州市采砂船指定停泊情况统计表
截至10月底
市(区) | 停泊点采砂船数量 | 其中“三无” 采砂船数量 | 自行查获的“三无”采砂船数量 | 公安查扣 代管“三无”采砂船数量 |
高港区 | 1 | 1 | 0 | 1 |
泰兴市 | 13 | 9 | 2 | 7 |
靖江市 | 6 | 3 | 3 | 0 |
合计 | 20 | 13 | 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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