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印发系列制度,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
-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3-06-02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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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职责,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近日,市水利局修订印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5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各方职责,为质量监管工作提供具体遵循。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明确监管行为法律依据、监管范围、检查方式及行业技术规程参照依据。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监管部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质量评定,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建议。二是加强质监档案管理。明确质监档案涵盖内容、专业要求及工作开展节点。明确档案专人、质监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职责及档案资料内容要素、存储、移交等要求。三是细化监督人员职责。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技术规程,加强职业操守。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制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良行为,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记录,参加与质量有关会议,审查工程质量相关资料和文件,收集整理质量信息,及时汇报工作动态。四是规范质量监督流程。明确工程各环节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产品制作等单位具体职责及工作要求。五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反映工程质量问题,应进行调查处理并落实调查处理事宜,做到受理一件,处理一件,并按期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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