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3-12-0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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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28日,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高建带领省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组来泰,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副市长周小慧汇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靖江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汇报相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在泰期间,督查组分别赴靖江市下六圩智慧水利调度指挥中心、城南办事处昆圣村幸福河湖、九圩港整治段、孤山镇河长制主题公园及幸福河湖片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周山河整治工程、凤栖湖、口岸街道引江社区河长制主题公园、港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进行督查,实地了解我市各级河湖长及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推进落实2023年度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开展情况;2022年度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全省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体)、重点湖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
在28日下午召开的督查交流反馈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督查组认为
泰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铆定“勇当河湖治理表率,争创幸福河湖标杆”奋斗目标,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以服务河长履职为关键、以幸福河湖建设为主线,以凝聚治水合力为保障,奋力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河湖生态修复,提升河湖品质内涵,全市河湖面貌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市河湖长制工作获得2022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系统部署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市级河湖长履职交办督办机制,今年以来,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履职分别达75次、438次、8.3万次、29.4万次,累计解决各类涉河湖问题2万余个,有效推动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河湖长制有力推进。加大涉水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力度,排查发现问题190件,完成整治182件,完成率95.8%。成立市、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督查组,累计巡查河湖2100多条,现场交办整改事项200余项,书面通报问题200多个,全部整改完成。
3.重点任务成效显著。基本完成年度建成幸福河湖1010条的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长江(泰州段)、泰州引江河、新通扬运河及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的治理任务,其中长江(泰州段)有望在今年全面建成幸福河湖。
4.共建共享宣传有力。今年以来,市、市(区)两级印发宣传手册2万余册,组织专题宣讲400多场,开展系列宣传报道800多次。积极举办“少年行”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走进幸福河湖和水利风景区,进一步培育广大青少年爱水护水意识。
督查组建议
泰州要不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责任传导,全面落实“三个清单”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排污口整治和生态环境基础建设工作,加大幸福河湖建设力度,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到河湖长制工作中来,更好地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促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