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下发全年工作要点暨重点任务分工
  •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4-04-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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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河长办印发《2024年泰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暨重点任务分工》,提出提升河湖长履职效能、加快幸福河湖建设步伐、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等7大重点任务,细化24项工作要点串起全年河湖长制工作,为全市各部门(单位)、各市(区)河长办、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落实全年目标任务绘制“施工图”。

《要点》逐项划定相关部门责任,量化具体工作目标,明确全年建设幸福河湖300条,建成省级示范幸福河湖不少于15条,打造一批河、绿、路、景、文相融的幸福河湖标杆;疏浚整治县、乡、村三级河道180条,建设农村生态河道110条、322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提升至55%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稳定达到100%,水功能区达标率完成国家、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全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 96%以上,全市化肥使用总量比2020年削减2.5%以上,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5%;新建城乡污水管网25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2024年底前,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20年累计削减9700吨、500吨、1000吨、120吨;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接收点规划建设和动态调整,确保船舶水污染物“应收尽收”,转运处置率达95%以上。

《要点》要求要进一步锚定目标、凝聚合力、真抓实干、勇毅笃行,持续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动河湖长履职有为,持续强化河湖协同共治,持续加强河湖长效管护,不断彰显水城水乡天然基因,以良好的河湖水环境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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